第35章_他的小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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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这也是个挺操蛋的名字,从青春忧伤风格变成了中二武侠风。偏这二人各执己见,俱都认为自己取的名字好听,对方取的名字难听到爆。

  江十一年过四十,样子看上去还年轻。俊朗又气势昂然,成熟的气质往夜店那么一戳,年轻的姑娘都会凑上前来玩一把老少恋。

  可惜的是,江十一和他那中二武侠风的名字一样,性格中二且……性冷淡。

  还真是性冷淡。

  江家主驰骋华尔街二十年,身边从来没有过莺莺燕燕的存在,连个炮友都没有。贤者时间全靠五指姑娘,清心寡欲得令人发指。

  据可靠消息(老爷子逗八哥时的胡诌)称,江家主是和亡妻感情深厚,不愿续弦,对其他女人也没有欲望和感情。一心只想守着亡妻。这版本挺深情的,对江家主的形象非常有利。

  但江覃记得小的时候听他老爹用冷漠嘲讽的口气说起,“老子的女人天下第一美,那些女人?庸脂俗粉。”

  呵呵,真相就是这么中二。

  概因江家主的语气太过笃定,神情非常自信,导致江覃对那位从未谋面的已故的母亲倒是非常想看一看。可惜,他的老爹根本记不起他‘天下第一美’的女人的样子,这不是打脸。

  这是因为他家老爹失忆了。

  没错,如此狗血的梗出现在江覃中二至极的亲爹身上。倒是满足了江家主年轻时所有的幻想,江湖厮杀、红颜知己、爱恨情仇……多么波澜壮阔的人生!

  据捡到失忆的江家主又恰好认出那货是自己失散多年(别问为什么会失散多年,身为大佬总会有无数个失散多年的儿子)的儿子的老爷子回忆,既然人失忆了,干脆就叫拾忆。多恰当。

  那时候,江覃也才一岁多,不记事。唯一记事的人又失忆了,还被刚找着儿子的老爷子从香港带到美国医治。后来伤好了就留在美国,也没寻思着要去找人和以前的事儿。

  江家主对这点倒是挺豁然,觉得过去的记忆想不起来就想不起来,顺其自然。说不定哪天睡着睡着就想起来了。从某一点来说,这心态好,但对于还记得的人来说,所爱之人生死未明,死抱着微弱的希望行尸走肉的活着却是痛苦不堪。

  可惜江家主没想着这点,他一直都认定他老婆,儿子他娘亡故了。不知为何,没有记忆的人就是这么笃定。也不知哪儿来的自信……

  但对此,老爷子倒是没发言。他只是说捡到这父子俩的时候,身上都是血。小小的江覃倒是被保护得挺好,半点伤没伤到。只是江拾忆满身是血,那血型有两种,一种是他自个儿的。一种是和江覃同血型的……

  这就是江覃所有的身世之谜,乏善可陈、狗血至极。

  “爸,你又不满什么?之前不是都说了不干涉我当模特的事了?”

  “你是当模特?我之前同意的是你当模特,不是让你去当演员。之前出卖身体,现在连脸都出卖了。我估计要是你妈没死,准得哭死你……”

  江覃小声嘀咕:“我妈死没死都不知道,少跟那儿咒我妈。”

  江家主啥都没听到,一个劲儿的教训儿子。他对于这个既出卖身体又出卖脸蛋的儿子感到非常失望。

  老爷子逗着八哥,硬让八哥把对江覃口中的覃覃改成弟弟,没能成功。

  江覃在旁瞧着,阵阵恶寒。习惯性找他妈安慰,从兜里掏出从小跟在身上的长命锁。一掏,掏空了。口袋全都掏空了,仍没找着。江覃急了,眉头皱起来,脸绷着。

  江家主瞧着不对,问:“怎么了?”

  江覃脸色难看,“长命锁丢了。”

  江家主脸色也变了。

  那长命锁是江拾忆、江覃和过去那段空白的记忆唯一的关联,江拾忆固执的认定那是他那‘天下第一美’的老婆送给他儿子的长命锁。上头一个琴字,一个覃字,意思肯定是说,男的取名覃,女的取名琴。

  从这点上来讲,大名鼎鼎、英明果决的江家主恐怕是文盲。

  “哪儿丢的?会不会落屋里了?”

  江覃回忆,唯一的可能是被媒体追的时候丢了。这要是丢了就麻烦,纽约那么大,人流量繁忙,丢个小小的长命锁根本找不回。蓦地,江覃想起白天遇到的那个华人。

  不知道会不会被他捡到了……

  宋朝一边把玩着手里的长命锁,一边听着奥娜等人烦恼的商量。

  奥娜和埃里克吵了一阵之后,问宋朝:“宋,我们没有参加时装周的衣服。现在请求定制,时间根本不够。你知道埃里克这白痴说什么吗?他说去百货商柜买一套?他是想把脸丢到姥姥家吗?”

  闻言,宋朝诧异的望向埃里克,后者尴尬的摸摸鼻子,解释:“如果买独一无二的衣服,就不会撞衫。”

  宋朝这时候脑门上都能看见黑线了,“难道时尚在你眼中就是不会撞衫就好?倘若你穿着百货商柜的衣服坐在首排,所有人都会开始怀疑纽约时装周的时尚眼光和水平。”

  这句话并非贬低百货商柜的衣服,但是作为时尚潮流引领者的时装周,作为被认可的时尚达人的首排邀请者,向来是人们对于时尚的标杆。他们通常会在时装周开始的前段时间定制好几套衣服轮流着换,从上衣、裙子到鞋子,发型和妆容的搭配等等。甚至还有小饰品、项链和耳环,以及袖口等等。

  所以每一个首排邀请的时尚达人的装扮从上到下都很精致,精致得你挑不出一点错处。因为对于时装周而言,媒体的目光并不总是放在模特和设计师身上,他们还同时关注首排的时尚者们。

  当然也不是说百货商柜的衣服就不能穿,百货商柜里藏着很多高端品牌。如果挑选好、搭配好的话,也是能够一鸣惊人。如果时间太过紧凑没来得及提前准备的女士会选择到附近的百货商柜挑选衣服,挑选好几套,以便应付一天的行程。

  她们一天需要换好几套的衣服。

  奥娜和艾薇拉之前商量好了要去血拼百货商柜,然而当她们在商量的时候埃里克就凑过来说带他一起去,当即受到奥娜的鄙视。

  男士不像女士一样需要一天换不同的造型,一般两套西服就足以令他们度过一天。虽然方便,但想要一鸣惊人得到称赞就需要各种小心机。毕竟时装周可不会需要你穿的中规中矩。

  埃里克当然也知道这些,他也是学设计的,但总归没有宋朝和奥娜对时装的热爱。反正他毕业之后也是要回去继承自家的事业,修习时装设计也只是为了有个学位证书。

  当然这不是说埃里克对待时尚的态度很散漫,倘若他在之前就得知自己拥有时装周的邀请函,他肯定会请私人定制。可现在太突然,他毕竟是没那么热衷时尚,所以就想选择在百货商店里面买两套。

  总的来说,这无可厚非。

  出于紧急的行程不得不在百货商柜里购买衣服并不只是女士的专利,男士当然也可以。但这在热衷时尚的宋朝和奥娜看来简直是不可饶恕的事。

  所以难怪两人反应那么大了。

  埃里克摸着鼻子,颇为尴尬的问:“那你打算怎么办?现在可没有时间定制高级西装。”

  闻言,奥娜仿佛此刻才意识到一般,也有些为难的看向宋朝。

  宋朝抿唇,沉着声音说:“自己做。”

  奥娜和埃里克齐齐脱口:“自己做?”

  艾薇拉诧异的目光投过去,“你有工作室?设计稿画好了?”

  “设计稿完成得差不多,工作室……可以租。”

  艾薇拉觉得挺有意思的,她之前也在LCF学的时装设计,再加上今天去逛了百货商店没淘到喜欢的时装。当下就拍掌同意宋朝的想法,“我可以找到工作室——我也想试试自己做一套。也许你还可以帮我做一套,宋。”

  宋朝和艾薇拉相视一笑,弯着腰行绅士礼:“当然可以,myldy。”

  转头又对不明其意的奥娜说:“很难得的机会,穿着我们自己设计的衣服在时装周上走一圈。这可是顶尖设计师才能有的荣幸。”

  奥娜瞬间就明白了,惊喜非常。

  一行几人便就拍案决定,艾薇拉负责工作室,奥娜和埃里克负责采购面料。至于设计稿,则由宋朝完成。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的甜文就绝对不会虐哒^v^

  另外一点,宋朝是设计师就是设计师,不会成为模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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