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四章 成都_天书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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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四章 成都

  朝廷,帮派,江湖都有自己的规矩。

  这些规矩当中有些一眼就能看出相似,比如忠诚、比如因果报应,也有些规矩骨子里雷同,但却需要一定的眼力和理解能力才能判断。

  朝廷建立国家制度是为了保护统治阶级和供养统治阶级的被统治阶级,而帮派则是为了帮派自身的存在,至于说江湖,这个最为混乱的世界,所有的规矩都指向一个核心——保护自己,掠夺他人。

  “财不露白”就是江湖的一个铁律,而将这个通俗的道理上升到国家艺术,那就叫做“怀璧其罪”。

  “试如何”酒楼在成都鼎鼎有名,并不是随便一个人都能消费的地方,光是要一张靠窗的二楼座位就需要白银二十两,这还没有点菜,所以马铮相信,能够跟他坐在同一层吃饭的人,大多数也都不平凡。

  赵书影虽然有着显赫的身份,但世人从来不会缺乏冒险之心和侥幸心理,否则也不会有一句俗语,叫做“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尤其是马铮看起来只是个谦弱少年,赵书影外形又是个娇弱美女的时候,二十两银子对于二楼的食客来说并不算什么,真正吸引他们眼光的,是赵书雪扔出这些银子时的任性。

  有钱,任性。

  在法律保护的框架内,有钱任性最多就是招来仇富的眼神,然而在这个世界里,眼红的人往往自身也有一定的实力,这种实力不仅可以杀人放火,更能让他们逃脱官府的追踪,用从别人身上抢来的钱,生活的幸福而快乐。

  “怎么了?”

  马铮脸色的变化逃不过赵书影的眼神。

  “你这样做,我很担心今天晚上不能好好睡觉。”

  “你怕什么,不是有我保护你么?”赵书影眼神很不屑,活计送上来新沏的茶水,清香扑鼻,让赵书影眼中流露出满意之色,随手又将差不多一两碎银,当做消费扔给活计。

  这叫打赏,不仅这个时代的活计需要,就马铮所知,在后世一个被称为“网络写手”的群体,也很喜欢这个东西。

  一个消费者喜欢打赏自然是好事,至少能够促进货币流动,增加鸡的屁,不过马铮还是叹了一口气,道:“你再这样下去,我怕这顿饭都会吃不好了,你应该知道,对于男人来说,最让他们忘乎所以的东西只有两个字,一个叫色,一个叫财。”

  “然后呢?”

  赵书影好像对马铮这种老气横秋的说教很感兴趣,甚至亲自给马铮倒上一杯热茶,让他好润润嗓子继续说。

  “你应该很自豪。”

  盯着赵书影那张堪称绝色,只是清冷了些的面庞,马铮道:“在你身上,色和财已经完美的结合在一起,看到你的男人毫无疑问只会思考一件事情。”

  “哦?什么事情?”

  “财色兼收。”

  马铮低下头,想茶杯吹气,好让茶水更凉一些,他真是说的有些口干了。

  见马铮不再说话,赵书影放下茶杯,口中发出一声低哼,眼神却是从左向右,横扫整个二楼。

  此时二楼里有十来桌客人,从衣着打扮和神态来看,其中有三桌应该是商贾,四桌是穿着长袍的读书人,这些人一般情况下不会有什么麻烦。

  真正让马铮担心的,还是剩下三桌明显是武者的客人,尤其是最角落里那两个男人,从一开始就不断的在打量赵书影和马铮。

  这两人身材高大,五官分明,只是表情有些狠厉,眼神更是阴骛,当真是那种一眼就能看出好坏的江湖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人功夫往往不会太高明,但很多时候冲突也往往就是从这种人身上开始的。

  若是往日马铮当真不会在意这种冲突,他手中的鉄竹棍能杀蛮族,也能用来打狗。

  但眼下他已经被朝廷列为通缉犯,如果可能的话,他还是想低调一些。

  一个人口超过五十万的城市,毫无疑问会藏龙卧虎,就算赵书影是条过江龙,但也没有去跟一群地头蛇咬个血流成河。

  “吃饭就好好吃饭,不要拿着招子东瞅西瞅,有时候看了不该看的,丢的可是性命!”

  谁也没想到如此掷地有声的威胁,竟然是从一个天仙般漂亮的女人口中说出来,如果不是在结束时,赵书影轻轻的那一脚,恐怕整个二楼的客人,都会当成是个笑话。

  马铮可以保证,赵书影真的只是轻轻跺了一脚,但整个二楼,或者说整个“试如何”都因为赵书影这一脚,而晃荡起来。

  角落里那桌客人面色大变,匆匆吃了东西后,连看也不敢多看马铮两人,扔下银子低头就走。

  除开这一桌人之外,三桌商贾像是也不敢久留,面色苍白的付钱离开。

  也不是所有人都被赵书影给吓到了,譬如说那几桌读书人,只是微微一愣之后,竟然还敢拿赵书影刚刚的行为作诗,马铮颇有些担心这些手无缚鸡之力之力的书生们,是在作死。

  帝国重视读书人,不让读书人吃亏那也是有条件的。赵王府的郡主杀几个读书人,不会比寻常人杀几只鸡的罪名更大。

  马铮相信赵书影不会平白无故的去杀那几个书生,这也就像是一个正常人绝不会轻易拎着菜刀胡乱砍自家里养的鸡。

  但马铮还是低估了鸡的勇气,或者说是高估了鸡的智商!

  只要心性正常的人,在听到赵书影刚刚那句话,以及感受到随后的摇晃,就应该知道这个看起来倾国倾城的女人最擅长的事情恐怕就是杀人。

  端着酒杯、瞪着被酒精烧红的双眼,反应迟钝的舌头嘟囔着好像是“窈窕”、“君子”和“好逑”这样的词语,胆子最大智商最低的一只鸡,终于出现在马铮的面前。

  斗鸡眼里只看到那靠窗凭栏的靓丽身影,马铮被人当成了空气,他很有自觉的发出一声空气般的叹息,然后干脆站起身来。

  赵书影绝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女人,马铮就是最好的证据,每天一次被折磨的死去还能活来,那是因为马铮还有利用的价值。

  而一只鸡,在赵书影眼中绝对不会有什么太多的价值,哪怕可以做成烤鸡、烧鸡或者是炖鸡,但终归只是填饱肚皮,很不幸的是,赵书影早就可以辟谷了,肚皮能不能填饱,她从不会关心。

  看在大家都是男人的份上,马铮决心要拉这个口齿不清的鸡一把。

  “兄台,你踩脏我的鞋了。”

  马铮一手撑着鉄竹棍,同时将沾满泥污的左脚抬起来,差点就直接搁在读书人的胸前。

  “泥腿子,你知道我是谁么?你敢挡住我的路?”

  端着酒杯的书生有些摇晃,显然他没有将马铮放在眼中,恐怕他此时心中只有一句歌词,那就是“我的心中只有你”。

  书生那桌人在热烈的拍打着桌面,这些读书人一旦喝酒之后,放浪形骸的程度,实在是让人汗颜,什么君子之姿早就已经被他们忘的干干净净。

  马铮感觉自己像是上八仙里的吕洞宾,一不留神居然被狗咬了,尤其是这条狗还乱喷唾沫星子。

  在边军待了几个月的马铮并没有太好的脾性,况且他自认是在救人。

  所以他出招了。

  扫堂腿,只不过踢的稍微高了一些,因为这个书生正在跳脚,而马铮出招时机掌握的无比精准,正好是在那书生跳到最高之时,将其扫倒!

  “试如何”的酒楼今天很倒霉,一炷香的时间不到,就已经地震了两次,事实上下面吃饭喝酒的人更倒霉,他们的吃食里被加了料——从天花板缝隙里飘飘洒洒落下来的灰尘,甚至是蜘蛛之类的小虫子。

  侧身笔挺砸在地板上的感觉一定不好受,而倒霉的书生怕是喝了不少,这一下就吐了,酸腐的气息瞬间四散,让赵书影皱起来眉头。

  “这地方太臭,没法待了。”

  赵书影拿起了自己的青锋,而书生一伙却是乱成一团,有人在大呼。

  “子安,子安,你怎么样了,子安?”

  “子安?”听到这个表字,马铮脸上微微变色,不由得多看了眼躺在地上的书生,口中嘟囔道:“不会吧?是这个短命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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