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驱散_天书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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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三章 驱散

  大头巾之所以是大头巾,指的就是他的身份,读书人。

  不是所有人读书人都不会武功,但也不是所有读书人都会武功。一个会武功的读书人就不能叫大头巾了,因为这样的读书人很容易出名,出名之后就不愁利禄,会被人称为“文武双全”。

  不仅大头巾不会武功,大头巾身后的那些流民山贼,同样也不会武功。

  穷文富武,一群连肚皮都没法填饱的人,怎么可能会武功呢?

  所以马铮只需要站在原地,然后轻松的挥动鉄竹棍,就能将一个又一个悍不畏死的流民打翻在地,如果不是他一步步往后退的话,怕是那些层层叠叠的流民,就会因为拥挤不下,而被挤落到山崖下去——小路太窄了,旁边就是十多丈高的斜坡,滚下去即便不死,肯定也会缺胳膊断腿。

  大头巾很聪明,战斗才刚刚开始就一个劲儿的往后退,不过也就是半柱香的功夫大头巾就停下来不再后退了。

  “原来你真的是个高手。”

  看到大头巾两股颤颤却又要竭力保持所谓的书生意气时,马铮脸上露出笑容。他从容的在那些流民身上踩过去,不是他这会儿没有怜悯之心,实在是躺在地上的流民让人没有刻意落脚的地方。

  “你们是哪座山的山贼?”

  “我们......我们没有山头。”

  或许是因为马铮和蔼的表情给了大头巾一定的信心,只不过和蔼这种表情跟马铮相对仍旧显得稚嫩的五官,其实并不匹配,就如同小狐狸脸上出现老狐狸的笑容,给人一种古怪的感觉,

  “没有山头?那你们难道打算去夜郎人的寨子占山头?不成啊,我已经答应他们了,要把你们赶走,你看,是我继续动手呢,还是......”

  大头巾的脑子是好用的,所以不等马铮将这番话说完,他就已经将那些流民吆喝起来,哪怕受伤也要在别人的搀扶之下站起来,最后大头巾还向马铮作揖,虽然不是很标准,但也算时完成了应该有的礼节。

  流民山贼走了,他们带着萧瑟的背影。

  马铮心中有些感慨,他想起后世看过的一部喜剧片,里面有那么一句台词:决定一个国家乞丐数量的人并不是丐帮帮主,而是皇帝。

  大汉帝国表面上的荣光并不能完全遮掩住底层的腐朽,马铮很怀疑,为什么大汉帝国立国几百年时间,到现在都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暴力反抗问题?

  “你就这样放他们走了?至少那些兵器还行。”

  “如果你想要的话,我可以让他们留下。”

  “那你就是在要我们夜郎人的命了,我只是想拿去换成粮食和种子。”

  “给他们留一条生路吧,别看他们现在是山贼,若是没有手中那些兵刃,他们转眼就会跟你们一样,不,应该是比你们更惨。”

  夜郎小女子用古怪的眼神盯着马铮,“我族人一直说我少年老成,可我感觉,你比我还老,高手,你叫什么名字?”

  “马铮,你呢?”

  “我的名字很长,不过你可以叫我乌骨朵儿。”

  “乌骨朵儿?一种花么?”

  乌骨朵儿点点头,“一种很毒的话,我们夜郎人的箭矢都会用乌骨朵儿的汁液浸泡,然后山猫中一箭也会死去。”

  “好吧,乌骨朵儿,你回来找我做什么?”

  “当然是履行我的承诺,我们夜郎一族要报答你。”

  接受乌骨朵儿的报答?马铮淡淡一笑,他并没有这个想法,指着山贼退去的方向,马铮问道:“前面应该就是嘉州府了,对不?”

  “还有几十里路,天快黑了,除非你能长出翅膀来,否则天黑之前你到不了。”

  “我不怕夜路的。”

  “但是过河的船夫不会在天黑之后撑船。”

  乌骨朵儿的话说服了马铮,没有渡船,马铮不可能飞过宽阔的岷江。

  “走吧!”

  大方的乌骨朵儿上前挽住马铮的胳膊,自然有夜郎人出来替马铮牵马,有人还想帮马铮拿鉄竹棍,这点小小的事情,马铮坚持要自己做。

  一个战士不能放开自己的武器,哪怕就是在女人温柔的怀中。

  乌骨朵儿让马铮感觉有些惊讶,明明身材很是娇小,但只有紧贴她的胸膛之后才会发现,其实这个女人很有料。

  “你想要什么,只要我们寨子里有你看中的,都可以作为报答,夜郎人说话算话。”

  马铮摸了摸鼻子,嘀咕道:“老子只听说过夜郎自大。”

  “啥?”

  “没什么,唔,我需要一个地方好好吃一顿饭,然后休息一个晚上。”

  “这个报答简直太简单了。”

  乌骨朵儿很高兴,她看重的汉人一点都不贪心,证明她这个寨主是有眼光的,并不仅仅是因为她是老寨主的女儿,所以才继承了山寨。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骄傲,乌骨朵儿的骄傲,就是这个在马铮看来,破落如同野人窝的山寨。

  的确很破落,也的确很野人。

  哪怕此时天色还没有完全黑透,可除开跟着乌骨朵儿出门采买的那些人之外,寨子里的人,大多可算是衣不蔽体了,按照乌骨朵儿的说法,这些没有衣服穿的人,不是女人就是小孩子,当然没有必要穿衣服,尤其是只会如同山猫一样在地上爬来爬去的孩子和整天干活的女人,更不应该穿衣服。

  “为什么?”

  “磨损的太快,换的话,又要花很多钱。”

  乌骨朵儿的回答好有道理,让马铮无言以对。

  衣食住行,乌骨朵儿的族人吃的,是最一种古怪的耙耙,这种不知道夹杂着什么野生玩意儿的食物,马铮还真不敢吃,好在他还有离开刘家庄时,刘德住塞给他的干粮,喝一口野兔肉汤就一口干粮,倒是比干啃来的舒服。

  至于说睡觉,马铮很是认真的看过了,整个寨子里可以称为房子的建筑物只有三栋,一栋算是夜郎人的祖宗祠堂,一栋是寨主乌骨朵儿的屋子,剩下的一栋竟然是朝廷留在这里的驿站。

  乌骨朵儿告诉马铮,驿站是不能去住的,只要途径山寨的朝廷命官才能住进去,至于神庙,也是不能住人的,因为那是神灵的地盘。

  所以马铮就只能屈就在乌骨朵儿的小竹楼上,他也没得选择,反正下面那些用石头垒起来,如同坟头一样的屋子,打死马铮也不会睡进去。

  “你要是想跟我一起睡,也不是不可以的。”

  无意中,乌骨朵儿看见了马铮的褡裢,黄澄澄的光芒让她两眼生花。

  “我不打算买个寨主来当,不过我可以留几颗给你。”

  “那今晚房间就留给你了,我去外面睡。”

  两手抓了七八颗金锞子的乌骨朵儿很激动,不过就是半斤金子而已,马铮却没放在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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